长宁区司法局办公楼装修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宁区司法局办公楼装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0日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0500024080712
项目名称: 长宁区司法局办公楼装修工程
预算编号: 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970000元 ( 国库资金:397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39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长宁区司法局办公楼装修工程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97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该项目位于长宁区长宁路 626 号。项目总投资472.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9.98万元。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为地下一层、地上 1~6 层的室内装修工程,装修面积为 2638.18 平方米(含地下室),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 341.21 平方米,一层建筑面积为 342.27 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为 381.10 平方米,三~六层建筑面积均为 393.40 平方米。主要有对外公共服务空间、展览空间、听证室、会议室、办公室、档案室等功能服务空间等。 本项目的装修范围为负一层~地上 6 层中除通往地下室的疏散楼梯、各种管井以外的其他室内空间。(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开工令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项目内容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2)本次磋商需要网上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该项目负责人以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不得调整,不得有在建项目)。 7)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磋商响应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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