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4340号叶县乡村振兴局叶县2024年任店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
【 平公资建 2 024340 号 】 叶县乡村振兴局叶县 2024年任店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叶县乡村振兴局叶县 2024年任店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408-410422-04-01-986502 )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受叶县乡村振兴局的委托,就叶县乡村振兴局叶县 2024年任店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 4 年 09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叶财招标 -202 4 - 67
2、招标项目名称: 叶县乡村振兴局叶县 2024年任店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 6200490.06 元,最高限价: 6200490.06 元。
5、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 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叶县 2024 年任店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叶县任店镇任一村、任二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有主次干道部分混凝土路面拆除重建、面层加铺沥青混凝土、拆除重建雨水渠、新修雨水边沟新建雨水管道、拆除重建人行道等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一 个标段 。
5.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
5.5质量要求:合格。
5.6工期: 45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 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之规定;
3、本标段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
3.2投标人须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不含临时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
3. 4 投标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 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及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标人与之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②提供投 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 3 年 6月以来任意 3 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 6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 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二)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 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招 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 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3.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下的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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