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开发公司河北隆化抽水蓄能项目河北隆化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涉及占用湿地相关专题报告编审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9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公开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中国电建电建水电开发公司河北隆化抽水蓄能项目河北隆化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涉及占用湿地相关专题报告编审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标段(包)编号:D11010807110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承包商参加公开谈判采购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隆化抽水蓄能项目
1.2 采购人:河北建远能源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概况:河北建远能源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能源开发利用为一体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公司由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例55%;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参股,持股比例45%。公司目前主要负责河北隆化抽水蓄能电站的投资开发建设。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林保规〔2023〕4号)、《河北隆化伊逊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文件要求,开展河北隆化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涉及占用湿地相关专题报告编制、报批及审查服务,编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估报告》及《一般湿地占补平衡报告》,组织审查会议,协助发包人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协助发包人向主管部门备案。
2.2 服务期限:20天
2.3 服务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承德市等
2.4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见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
2.5 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3.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供应商)依法设立且其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主要负责人等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 资质要求:具备编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估报告》及《一般湿地占补平衡报告》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规划和设计能力。
3.1.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21-2023)的财务情况报表。
3.1.3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2023年)具有2个类似项目的业绩。
3.1.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21年-2023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其他要求: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国电建电建水电开发公司河北隆化抽水蓄能项目河北隆化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涉及占用湿地相关专题报告编审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标段(包)编号:D11010807110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承包商参加公开谈判采购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河北隆化抽水蓄能项目
1.2 采购人:河北建远能源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概况:河北建远能源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能源开发利用为一体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公司由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例55%;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参股,持股比例45%。公司目前主要负责河北隆化抽水蓄能电站的投资开发建设。
河北隆化抽水蓄能电站已于2022年11月获得项目核准批复,电站位于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韩麻营镇,装机容量为2800MW,工程等别为一等,大(1)型规模,施工总工期84个月。
电站核准时上水库利用大顺子沟筑坝成库,下水库规划利用位于韩麻营镇的东、西两矿坑开挖成库,东矿坑为新村矿业公司的大乌苏沟超贫磁铁矿(简称新村矿坑),西矿坑为大昌矿业公司龙王庙超贫磁铁矿(简称大昌矿坑),均处于采矿有效期范围内,目前矿坑仍然在采。
河北隆化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于2023年11月取得先行用地批复,先行用地将于2024年11月到期,根据河北省、承德市自然资源部门要求,公司按照2024年9月30日完成全部组卷工作推进。
该项目取水口部位橡胶坝和箱涵永久占地涉及伊逊河国家湿地公园约18.38亩,临时占地涉及伊逊河国家湿地公园约3.32亩,项目取水口以及排洪洞排水河道整治部位(临时用地)涉及占用滩涂、水面(一般湿地地类)约256.65亩。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林保规〔2023〕4号)、《河北隆化伊逊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文件要求,开展河北隆化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涉及占用湿地相关专题报告编制、报批及审查服务,编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估报告》及《一般湿地占补平衡报告》,组织审查会议,协助发包人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协助发包人向主管部门备案。
2.2 服务期限:20天
2.3 服务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承德市等
2.4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见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
2.5 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3.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供应商)依法设立且其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主要负责人等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 资质要求:具备编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估报告》及《一般湿地占补平衡报告》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规划和设计能力。
3.1.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21-2023)的财务情况报表。
3.1.3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2023年)具有2个类似项目的业绩。
3.1.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2021年-2023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其他要求: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禁入承包商。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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