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三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莲池区招标公告
河北
业主单位
保定市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三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莲池区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三期)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莲池区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莲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莲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保定市莲池区2.2建设规模:东康庄王宋庄、锦湖大街、南八里庄、南北刘、南金庄、西康庄、西马池、小营房、中马池市政基础建筑垃圾清理运输处置。2.3计划工期:30天。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2.6最高限价:3575892.94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3.1.2需同时具备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3.1.4 财务要求:具有经审计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3.1.5 信誉要求: 被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开标现场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组成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所投标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30 09:00 至 2024-09-0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9-1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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