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石井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费县石井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费县石井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费县石井镇初级中学 ,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 施工 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建设规模及内容: 费县石井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 内容包含 综合楼、宿舍楼、操场、中小学修复等 等, 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约 3264平方米、宿舍楼约2190㎡,操场约9000㎡, 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投资额约 2040 万 元 。
2. 2、建设地点:费县石井镇初级中学 院内、中心小学院内
2. 3、标段划分:本项目 共分为四个 标段
第一标段:费县石井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综合楼,包含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投资额约 790 万元;
第二标段:费县石井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宿舍楼,包含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暖通等,投资额约 616 万元;
第三标段:费县石井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操场,包含铺设塑胶运动场、看台、厕所、院墙及配套 等, 投资额约 480 万元;
第四标段:费县石井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学修复,包含 房修、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暖通等, 投资额约 154 万元;
2. 4、招标范围:包括图纸范围内 的内容 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及 招标文件 ;
2. 5、计划工期 : 第一、二标段: 270 日 历天 , 第三标段: 180 日 历天 , 第四标段: 90 日 历天 ,
2.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 7、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及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申请人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第三标段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且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第三标段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4、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五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 4 年 08 月 30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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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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