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邯郸新能源有限公司涉县分公司2024-2025年邯郸涉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等4座光伏电站委托运营招标公告
河北
-邢台市
(招标编号: CHDTDZ037/18-QT-004 )
一、 招标条件
运营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邯郸新能源有限公司涉县分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河北省邢台市任县冯庄、河北省邯郸市涉县
2.2 规模:4座光伏电站,容量共计86.477MW。其中临城下峪集中式光伏电站容量42MW;临城山下集中式光伏电站,容量16.977MW;任县冯庄农光互补集中式光伏电站,容量20MW;邯郸涉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容量7.5MW。
2.3 工期:2024年10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为准)-2025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37/18-QT-00401 | 2024-2025年邯郸涉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等4座光伏电站委托运营 | 2024-2025年临城下峪光伏电站、临城山下光伏电站、任县冯庄光伏电站、邯郸涉县屋顶光伏电站共4座光伏电站委托运营服务,共需配置人员20名,其中其中临城下峪集中式光伏电站容量42MW;临城山下集中式光伏电站,容量16.977MW;任县冯庄农光互补集中式光伏电站,容量20MW;邯郸涉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容量7.5MW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5年邯郸涉县屋顶分布式光伏等4座光伏电站委托运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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