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新)L地块HD00-0411-0096地块项目(0096-1#科研楼(含科研设计配套用房)等8项)-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北京
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新)L地块HD00-0411-0096地块项目(0096-1#科研楼(含科研设计配套用房)等8项)-建筑幕墙工程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新)L地块HD00-0411-0096地块项目(0096-1#科研楼(含科研设计配套用房)等8项)
已由
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海淀发改(备)〔2023〕9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北京海开云智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新)L地块HD00-0411-0096地块项目(0096-1#科研楼(含科研设计配套用房)等8项)-建筑幕墙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北京城建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科建研(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新)L地块HD00-0411-0096地块项目(0096-1#科研楼(含科研设计配套用房)等8项)-建筑幕墙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幕墙总建筑面积49266.9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4202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镇永丰产业基地(新)L地块 HD00-0411-0096地块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243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工程范围内的幕墙系统、中庭精致钢系统、中庭天窗系统、中庭防火幕墙系统、HPC混凝土挂板系统、金属屋面系统、屋面穿孔铝板系统、蜂窝铝板系统、门窗系统、中庭天窗钢结构、中庭入口钢结构、吊顶、汽车坡道玻璃幕墙及采光顶、通风及防雨百叶、雨棚、屋面栏杆及栏板、金属幕帘、中庭天窗遮阳、屋顶蜘蛛人插杆系统、清洁挂钩系统、室内观光电梯防护栏板(首层)、地上观光电梯两侧幕墙,人防、下沉庭院、地下楼梯部分幕墙施工范围,不包括总包预留预埋完成的幕墙预埋件等。
2.6其他
最大单体幕墙建筑面积为:12547.8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高度28.25米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
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7500万元(含)及以上的幕墙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
7
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
可以
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
2024
年
08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9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上传成功回执。本专业分包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9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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