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XS202105005-X08无锡(锡山)数字创意产业园项目装饰装修二标段(2号楼、3号楼)工程
江苏
无锡(锡山)数字创意产业园项目装饰装修二标段(2号楼、3号楼)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无锡(锡山)数字创意产业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同意XDG-2010-17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变更核准的批复 锡山行审核[202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兰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装饰装修二标段(2号楼、3号楼)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路与锡州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东至河道、南至锡州路、西至东亭路、北至二泉路
2.1.2 建设规模:
本工程房屋建筑面积为43259平方米,包括范围内2#写字楼、3#商业范围内的装修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 合同估算价:
41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9月30日
,竣工日期:
2025年01月08日
2.1.5 其他:
/
2.2 招标范围:
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近三年(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3200万元且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定义: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旅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车站建筑等),不包括厂房、住宅,公寓。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必须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认可的人员变更资料。类似工程单项合同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所注的为准,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22/08/30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08/30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5/30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08月30日
17:00
时至
2024年09月04日
23:59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9月30日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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