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XQ202401001-X04新吴区交通设施提升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江苏
业主单位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新吴区交通设施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
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吴区交通设施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新吴区交通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3]2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境内
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新吴区交通设施提升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道路灯控路口交通信号控制联网联控系统改造、电子警察抓拍、视频流量监测、视频监控系统、重要区域/路段智能化设施、大队指挥室和机房系统设备改造升级、建设交通管理超图、智控大道数字孪生、交巡指挥实战系统、交通隐患e路清等信息化支撑系统和业务应用系统等的智能化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技术要求。
工期:
9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2270.0
万元
招标范围:
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道路灯控路口交通信号控制联网联控系统改造、电子警察抓拍、视频流量监测、视频监控系统、重要区域/路段智能化设施、大队指挥室和机房系统设备改造升级、建设交通管理超图、智控大道数字孪生、交巡指挥实战系统、交通隐患e路清等信息化支撑系统和业务应用系统等的智能化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
财务要求:
2021
至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
提供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投标人企业近三个月为被授权代表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2024年05月—2024年07月三个月的缴费单或由有关部门出具的2024年05月—2024年07月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8月30日
17:00
时至
2024年09月04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9月24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新吴区交通设施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
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吴区交通设施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新吴区交通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3]2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境内
工程规模:
本项目为新吴区交通设施提升工程智能化设备采购,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道路灯控路口交通信号控制联网联控系统改造、电子警察抓拍、视频流量监测、视频监控系统、重要区域/路段智能化设施、大队指挥室和机房系统设备改造升级、建设交通管理超图、智控大道数字孪生、交巡指挥实战系统、交通隐患e路清等信息化支撑系统和业务应用系统等的智能化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技术要求。
工期:
9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2270.0
万元
招标范围:
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道路灯控路口交通信号控制联网联控系统改造、电子警察抓拍、视频流量监测、视频监控系统、重要区域/路段智能化设施、大队指挥室和机房系统设备改造升级、建设交通管理超图、智控大道数字孪生、交巡指挥实战系统、交通隐患e路清等信息化支撑系统和业务应用系统等的智能化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
财务要求:
2021
至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
提供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投标人企业近三个月为被授权代表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2024年05月—2024年07月三个月的缴费单或由有关部门出具的2024年05月—2024年07月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8月30日
17:00
时至
2024年09月04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9月24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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