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5年码头港池、航道维护性疏浚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
-汕头市
(招标编号: CHDTDZ041/18-QT-151 )
一、 招标条件
广东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5年码头港池、航道维护性疏浚(第二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南约4km海门角。
2.2项目规模: 2×6 8 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一年 。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41/18-QT-15101 | 2024-2025年码头港池、航道维护性疏浚标段 | 招标方码头的港池、航道范围(水域面积约为1.21k㎡)内有关疏浚及为完成疏浚工作必要的配套、辅助等全部作业范围及相关手续办理。(详见技术规范书)暂估疏浚物量20万立方米。疏浚作业暂估4次,服务期限:一年。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5年码头港池、航道维护性疏浚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7万吨级及以上航道的建设或维护性疏浚施工合同业绩。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投标方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