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S105(高新区界内)绿化养护管理及市场化经营提升服务项目聊城高新区S105(高新区界内)绿化养护管理及市场化经营提升服务项目
山东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S105(高新区界内)绿化养护管理及市场化经营提升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概况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S105(高新区界内)绿化养护管理及市场化经营提升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594000202402000067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XLCZFCG-2024-543 项目名称: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S105(高新区界内)绿化养护管理及市场化经营提升服务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其中道路两侧7米范围内绿化养护及提升预算价为364.4215万元,养护期3年,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道路两侧7米范围外侧至现状河道外侧市场化经营提升服务(包括边沟以内管理)最低总报价为12万元/10年/120亩(约计可使用土地,需结合每年度的情况具体确定),经营期10年。 最高(低)限价:其中道路两侧7米范围内绿化养护提升预算价为364.4215万元,养护期3年,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道路两侧7米范围外侧至现状河道外侧市场化经营提升服务(包括边沟以内管理)最低总报价为12万元/10年/120亩(约计可使用土地,需结合每年度的情况具体确定),经营期10年。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S105(高新区界内)绿化养护管理及市场化经营提升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道路两侧7米范围内绿化养护期:3年;道路两侧7米范围外侧至现状河道外侧市场化经营期10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监督单位: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管理部投融资监督中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进行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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