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神农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渭滨区神农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Q-2024-034(GC)
项目名称:渭滨区神农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渭滨区神农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449,695.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滨区神农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滨区神农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代表参加采购活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项目(以无在建承诺书为准); (4)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采购时间前六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7)完税证明:提供截止至采购时间前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 (1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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