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家门口就业服务雁塔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驿站建设运营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西安市
家门口就业服务雁塔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驿站建设运营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BC2024-1245
项目名称:家门口就业服务雁塔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驿站建设运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家门口就业服务雁塔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驿站建设运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家门口就业服务雁塔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驿站建设运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的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文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供应商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当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