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人民政府青龙湖镇阎河路沿线区域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监理)比选公告
受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人民政府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青龙湖镇阎河路沿线区域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监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青龙湖镇阎河路沿线区域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HYZT-2024-0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慧、刘晓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坨里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安晶华-80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慧、刘晓平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于路甲3号2号楼202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青龙湖镇阎河路沿线区域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监理)
2、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人民政府
3、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坨里村
4、采购方式:综合比选
5、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6、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1.714995万元
7、采购内容列表:
服务名称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元)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青龙湖镇阎河路沿线区域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监理) | 青龙湖镇阎河路沿线区域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监理 | 81.714995万元 | 9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 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 |
(一)参选人的资格条件,满足下列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是合格的参选人,接受邀请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参选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选人必须接受采购人邀请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人登记备案的潜在参选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购买比选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9月03日至 2024年09月09日(北京时间),每天9:00时至11:00 时,14:00时至16:00时,(节假日除外);
- 方式:邮件购买登记(凡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领取资料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以PDF格式发送至,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开票信息。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将文件费电汇或转账至采招标理机构指定账户,若没有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需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邮件中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 法定代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需要法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只有通过文件领取登记的供应商才能领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 比选文件购买费用:300元/本。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9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于路甲3号2号楼2021室。
二、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和标准: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综合定量评分法,满分为100分,打分分值及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质疑方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比选过程和中选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马慧
3、发布媒体:本次公告通过中国、中国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1.714995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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