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煤炭应急保障储运中心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
涞源县煤炭应急保障储运中心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涞源县煤炭应急保障储运中心项目监理 已由 涞源县行政审批局 以 涞行审备字【2024】0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涞源县聚城煤炭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涞源县聚城煤炭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原涞源县晋冀储运公司及碎矿厂旧址。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0972.03㎡,其中包含1#煤棚、2#煤棚、3#煤棚、4#煤棚、5#煤棚、办公区及宿舍楼、门卫。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4.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自施工前准备至项目保修期结束,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进场、施工、验收和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在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的建设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监理任务期间,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一览表、拟安排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承接多项工作批准意见。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次投标人监理人员情况按《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执行。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03 09:00 至 2024-09-09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9-2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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