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海南
发布日期:
2024-9-4 0: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远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初步设计)(项目编号:syzw20240903007)已由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三发改农经〔2024〕6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三亚崖州宁远河(大隆水库——城东大桥)流域范围。
2.2项目内容及规模:完成生态保护修复总面积115.83h㎡,其中河道缓冲带保育面积19.18h㎡,恢复水生植被60.4h㎡,水生态修复面积36.25h㎡,实现岸带和河流污染负荷削减率大于11%的目标。计划工期:25日历天。。招标控制价2,461,7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2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宁远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标段编号: syzw20240903007001;标段类型: 设计;控制价:24617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最终范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或资格以及能力;(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09月04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11日 00时00分
,从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
1
(标段名称:
宁远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初步设计)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20,000
元。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9-24 15:30:00
,地点为: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亚开标室3(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59号)
。(适用于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9-24 15:30:00
。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4-9-24 15:3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
、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等。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
,支付。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