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县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黄河流域吴堡段2024-2025年度采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BZFCG-2024-G005
项目名称:黄河流域吴堡段2024-2025年度采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标段编号:WBZFCG-2024-G005-01标段名称:吴堡县下山畔采砂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 1,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5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标段编号:WBZFCG-2024-G005-02标段名称:吴堡县槐树港上段采砂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 4,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4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3((标段编号:WBZFCG-2024-G005-03标段名称:吴堡县槐树港下段采砂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 1,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7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4((标段编号:WBZFCG-2024-G005-04标段名称:吴堡县冉湾采砂区)):
合同包预算金额: 4,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6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标段编号:WBZFCG-2024-G005-01标段名称:吴堡县下山畔采砂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相关政策落实
合同包2((标段编号:WBZFCG-2024-G005-02标段名称:吴堡县槐树港上段采砂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相关政策落实
合同包3((标段编号:WBZFCG-2024-G005-03标段名称:吴堡县槐树港下段采砂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相关政策落实
合同包4((标段编号:WBZFCG-2024-G005-04标段名称:吴堡县冉湾采砂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相关政策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标段编号:WBZFCG-2024-G005-01标段名称:吴堡县下山畔采砂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社保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已缴存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已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承诺事项:《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需上传至承诺附件;承诺有效期为一年。(承诺书附网页截图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9)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开采作业船舶应具有有效船舶检验证书。 (10)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 (11)供应商书面声明函。 (1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转包)
合同包2((标段编号:WBZFCG-2024-G005-02标段名称:吴堡县槐树港上段采砂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社保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已缴存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已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承诺事项:《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需上传至承诺附件;承诺有效期为一年。(承诺书附网页截图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9)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开采作业船舶应具有有效船舶检验证书。 (10)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 (11)供应商书面声明函。 (1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转包)
合同包3((标段编号:WBZFCG-2024-G005-03标段名称:吴堡县槐树港下段采砂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社保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已缴存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已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承诺事项:《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需上传至承诺附件;承诺有效期为一年。(承诺书附网页截图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9)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开采作业船舶应具有有效船舶检验证书。 (10)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 (11)供应商书面声明函。 (1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转包)
合同包4((标段编号:WBZFCG-2024-G005-04标段名称:吴堡县冉湾采砂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社保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已缴存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已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信用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附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承诺事项:《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需上传至承诺附件;承诺有效期为一年。(承诺书附网页截图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9)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开采作业船舶应具有有效船舶检验证书。 (10)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 (11)供应商书面声明函。 (1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