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电设施改造项目EPC招标
河北
-承德市
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电设施改造项目EPC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电设施改造项目EPC招标已由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发展改革局 以 营发改招标核字[2018]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建设资金来自河北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营子主城区、汪家庄镇以及北马圈子镇;
2.2工程规模:营子主城区、汪家庄镇以及北马圈子镇兴隆矿业公司职工家属区域内供电设施改造。共敷设高压电力电缆18131米,安装10kV环网柜9座,新建配电室1座,改造开闭站1座;共敷设低压电力电缆44348米,安装低压电缆分支箱123台,电表计量箱540台,安装500kVA箱式变电站8台,安装630kVA箱式变电站15台。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18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6月17日。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完成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电设施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工作;达到满足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下列(1)、(2)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包括四级(或以上)承装、承修、承试。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4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资质, / 业绩。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9-18 至 2018-09-24 ,每日上午 8:30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4日17时00分,到“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修改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各投标人请随时关注该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相关资料或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影响投标的或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其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不发售纸质版,免费电子版。 3)招标文件须知:首次投标需访问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市场主体登录”并选择“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至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文件及相关资料。 4.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行账户汇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处理。 账户名称: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行政审批局 账号:50937001040022515 开户银行:农行承德营子支行 备注:采用电汇或转账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存入,不接受一般户及现金存入,转账或电汇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和汇款事由,对未注明项目名称和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统一集合时间:2018年9月25日上午10:00。集合地点: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投标人自备车辆,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和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通过现场踏勘,对项目现状进行充分了解,以获取投标所需的相关信息。潜在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对场地现状提出异议,不得以场地存在瑕疵为由拒绝签署项目合同书或履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鹰手营子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兴隆小区c区一号小区底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6招标文件的答疑 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2018年9月26日17时00分前在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在线提疑页面提交,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解答截止时间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9时30分,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补遗公告页面。投标人应及时查阅。 3)投标人“在线提疑”在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在线提疑页面提交,招标人答疑补遗在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补遗公告页面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本项目通过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密切关注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10-12 09:30 ,地点为 鹰手营子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兴隆小区c区一号小区底商)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
| 邮编: | / | 邮编: | 050051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苏东强、张小娜、段泽南 |
| 电话: | / | 电话: | 0314-2066866 |
| 传真: | / | 传真: | 0314-2066866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xzb2004@163.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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