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同步生成服务招标公告
陕西
-西安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B2024-GK-014
项目名称: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同步生成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同步生成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2,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7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同步生成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电子档案同步生成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须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此项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单位在开标时查询,以现场查询为准); 3、须提供《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内容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 外省企业需在陕西省国家保密局备案证明(甲级资质无需备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6、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7、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分支机构须提供自己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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