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新闻传媒中心采编融合平台软硬件升级加固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003800
项目编号: NXTD-24079
项目名称: 银川市新闻传媒中心采编融合平台软硬件升级加固项目
预算金额(元): 14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及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参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宁财(采)发〔2021〕27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执行;2.4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 3.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5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 3.7投标人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际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3.9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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