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嵩明中试生产线设备购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4-G1-04562-TRGC-0007
项目名称:药植所嵩明中试生产线设备购置
预算金额(万元):336.42
最高限价(万元):336.42
采购需求:药植所嵩明中试生产线设备购置。数量:1批,具体内容详见公告附件《附件: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技术参数要求》。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产品出厂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交货及安装调试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免费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1)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嵩明中试生产线设备购置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公司财务状况的情况说明;因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材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或说明。3.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1年期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1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3.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6.1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6.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6.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此部分投标人不需要提供,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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