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建设项目(石门沟村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河北
沙河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建设项目(石门沟村环境整治)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河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建设项目(石门沟村环境整治) 已由 沙河市行政审批局 以 沙审批审【2024】12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沙河市柴关乡石门沟村进行环境整治,主要内容:铺设红石板路面1000㎡,将高建入院落、高社林院落、高中伏院落外墙进行修缮,安装照明设备90座等基础设施改建 2.1.1建设地点:沙河市柴关乡石门沟村 2.1.2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用信息)不存在不良行为。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且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王唯一、刘静,其中任招标小组组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05 00:00 至 2024-09-11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或“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9-2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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