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城镇新建污水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
鸡泽县城镇新建污水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鸡泽县城镇新建污水管网工程监理 已由 鸡泽县行政审批局 以 鸡审批字[2023]15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鸡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鸡泽县城镇新建污水管网工程监理2.1.2建设地点:鸡泽县境内2.1.3建设规模:鸡泽县城镇新建污水管网工程。2.1.4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2.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整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05 00:00 至 2024-09-11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9-27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