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区域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湖北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337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湖北区域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 目地址: 华电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所属各电站。
2.2 项目规模: 湖北区域现有6个风电场(装机容量27.95万千瓦)、15个集中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161.2万千瓦)、5个分布式光伏电站;在建1个分散式风电场(装机容量15万千瓦)、5个集中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65.7万千瓦),本项目区域侧涉及装机容量部分的硬件按307.6万千瓦配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本项目暂定监理期为27个月,以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结束为止。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湖北区域新能源智慧生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CHDTDZ046/16-QT-33701): 包含湖北区域新能源智慧生产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监理单位负责本项目所有子项目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以及有关设备、供应商、调试单位等单位的协调工作,并在满足安全质量的前提下,严格规范项目过程中设计变更、现场施工,严格执行合同,并做好工程项目结算、资料移交等工作。统筹考虑本项目实际工期计划,合理安排监理人员(包括新能源集控中心及各风光场站),保障本项目如期进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湖北区域新能源智慧生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通信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不少于1个生产管理平台建设专业监理服务项目(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业绩合同(一个合同算作一个业绩),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