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师2024年龙河农场农村公路(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第十一师2024年龙河农场农村公路
(招标项目编号:
E6699004003240188
)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交通运输局
以
师交发〔2024〕2号
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 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公路养护管理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一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第十一师龙河农场境内。
3.工程规模:
拟建公路总长8.21km,由4条路线组成,建设性质南环线K0+000-K1+260为改建公路,北环线K2+270~K4+220为罩面段,其余段落为新建合计5.2km。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施工企业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一级及以上资质)应为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独立完成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3.财务要求:“近年财务报表”应附(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年度会计报表的复印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②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③项目经理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独立完成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8.其他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兵交发〔2012〕28号文《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备案,在兵团交通运输局网站上注册,并将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确保能在《兵团公路建设市息场信用信系统》的平台上查找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2)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11日 01时00分
2.领取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