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天明园区融合产业园项目(融合产业园明朗路、明辉路工程)监理
重庆
巴南天明园区融合产业园项目(融合产业园明朗路、明辉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巴南天明园区融合产业园项目 已由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巴南发改审发 〔2023〕 151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大江科创城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金融机构融资贷款和业主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大江科创城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 项目融合产业园明朗路、明辉路工程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巴南区莲花街道天明片区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 巴南天明园区融合产业园项目(融合产业园明朗路、明辉路工程)包括明辉路、明朗路和地块场平工程。其中明辉路全长0.56k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道路路幅宽度26米;明朗路全长1.06km,道路等级为次干路,道路路幅宽度26米 。
2.3 本次招标项目 建筑安装工程费 估算金额: 1168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173.58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 55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
2.6 标段划分: / 。
2.7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监理 乙 级及以上资质 。
3. 1. 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 业绩、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下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9-09 17:3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9-11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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