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维修加固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同德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维修加固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0日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荣冠竞磋(工程)2024-015
项目名称: 同德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用房维修加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865000
最高限价(元): 1864970.7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65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1>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其他资质条件: <1>磋商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和磋商人名称必须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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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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