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信州区沙溪中学供电及教学楼活动场地改造项目
上饶市信州区沙溪中学供电及教学楼活动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YF-2024-001
项目名称:上饶市信州区沙溪中学供电及教学楼活动场地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23327.70 元
最高限价:1223327.7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采购人指定开工日起 9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包括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查询 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 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注:以上1-6项提供“供应商资格审查实行信用承诺制”,开标时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 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 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