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性工作社会化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贵州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关于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性工作社会化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性工作社会化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协助(系统使用咨询电话:、编标工具咨询电话:)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BXH-ZFCG2024-017..
项目名称: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性工作社会化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7500元;3622500元;837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性工作社会化采购项目(品目一: 民商事案件电子卷宗“单套制”归档全流程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7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性工作社会化采购项目(品目二:执行辅助事务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2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审判辅助性工作社会化采购项目(品目三:诉讼服务及民商事案件集约化送达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37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无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截止投标前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可以提供截止投标前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截止投标前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不需缴纳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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