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操家垅灌区等30座小型灌区工程二期监理
江西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彭泽县操家垅灌区等30座小型灌区工程二期 监理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彭泽县操家垅灌区等30座小型灌区工程二期 监理 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 彭泽县 太平关乡和浩山乡
2.2 招标金额: 中标金额 的 1.8%
2.3 工期要求: 2024 年 10 月 10 日开工 - 202 5 年 3 月 8 日竣工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5 标段划分: 1 个监理标
2.6 质量要求:优良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 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 4 )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 . 上职称证书 ( 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 ( 办建管 (2017) 139 号 ) 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 : 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 试行 ) 的通知》 ( 赣人发 (2005) 11 号 ) 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 ;
( 5 ) 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不少于 4 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人,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 2 人;
(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合格制形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监理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监理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6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29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省本级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998-0000 。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9 月 30 日 9 时 3 0分 ,地点为:江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详见招标文件)。 -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监理工程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 、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 、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 本次监理招标拟投入的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 [2013]100 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4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根据《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 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5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的主体工程业绩为 相类似砼坝、碾压砼坝、圬工坝、闸坝、水闸、水电站厂房、泵站、渡槽、陂堰 。
7.6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 90 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 10 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7.7 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彭泽县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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