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崇明区庙镇生态公益林抚育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51104240603105719-51146103
项目名称: 2023年崇明区庙镇生态公益林抚育项目
预算编号: 5124-W104112232
预算金额(元): 17612700元 (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761270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761243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2023年崇明区庙镇公益林抚育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612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2023 年崇明区庙镇生态公益林抚育项目,一项。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至养护期结束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拟派人员配备要求6人:需包含园林项目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取样员)各1名; 6.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且无在建项目记录,且需具有园林专业中级职称证书; 7.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的授权书和身份证; 8.提供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在同一项目中与设计、评估咨询、招标代理、代建、监理单位等有关联的单位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也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工作。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与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