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车辆定点租赁服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车辆定点租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拉萨市柳梧新区万达广场西侧写字楼11-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CXG-XZCG-20240909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地震局车辆定点租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对西藏自治区地震局项目用车、业务用车等进行定点租赁服务,租车使用范围为西藏境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合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和专业技术人员;
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西藏”等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汽车租赁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车辆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