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中镇乡村基础设施、产业设施建设及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3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
中标候选人公示-3标段
项目名称 | 2024 年城中镇乡村基础设施、产业设施建设及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4002886002699 | ||||
招标人 | 宁明县城中镇人民政府 | ||||||
建设单位 | 宁明县城中镇人民政府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2024 年城中镇乡村基础设施、产业设施建设及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3 标段:对城中镇耀达村岜耀屯进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修建岜耀屯内道路宽 3.5 米长约 300 米。同时,对屯内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提升,整治百年荔枝园环境卫生,铺设人行道,在屯广场开展环境整治和设施建设,建设微菜园等、打造城中镇驮龙村法浦屯乡村振兴示范点。房屋周边环境整治,庭院微菜园打造,提升人居环境等。 | ||||||
开标时间 | 2024 年 9 月 6 日 9 时 00 分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中心 开标室四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 年 9 月 9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 年 9 月 12 日 | ||||
预中标人 | 需解锁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佰伍拾陆万贰仟柒佰叁拾贰元零角壹分(¥ 2562732.01 ) | ||||||
工期 | 10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秦荣军(注册编号: 桂 245121227160 ;身份证号: 450323 ******** 0611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杨思玉(身份证号: 452501 ******** 0215 ); 桂建安 C3 ( 2018 ) 001963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佰伍拾陆万肆仟贰佰玖拾陆元陆角玖分(¥ 2564296.69 ) | ||||||
工期 | 10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小玲(注册编号: 桂 245141439707 ;身份证号: 452624 ******** 104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雷勇光(身份证号: 452122 ******** 0352 ); 桂建安 C3 ( 2015 ) 001086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丰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佰伍拾陆万叁仟捌佰陆拾壹元贰角陆分(¥ 2563861.26 ) | ||||||
工期 | 10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李晶华(注册编号: 桂 245070804465 ;身份证号: 452128 ******** 351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陆颖(身份证号: 452129 ******** 0023 ); 桂建安 C3 ( 2021 ) 000772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 :9000 、 ( 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心网站及全国平台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网站 )( 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 ) 发布。 ( 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zfcg.gxzf.gov.cn 上发布 )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宁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需解锁 | ||||
一式 5 份。其中:招标人 2 份、招标代理单位 1 份、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份 。
备注: 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