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阿克塞县备用水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
酒泉市阿克塞县备用水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阿克塞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9-20 15: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SZFCG(2024)—64号
项目名称:酒泉市阿克塞县备用水厂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4.0(万元)
最高限价:94.0(万元)
采购需求:酒泉市阿克塞县备用水厂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若为免税企业或没有发生业务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者法定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内应装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存在相关失信记录,认定时间节点以投标截止日当日为准,(必须提供截图或信用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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