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团结模范(示范)代表交往交流交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0
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项目概况
民族团结模范(示范)代表交往交流交融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0111
项目名称:民族团结模范(示范)代表交往交流交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