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370984000202402000025
交易进场编号: JQ-ZC-20240905-01
项目名称: 泰安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预算金额: 328 万元
采购需求 : 泰安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具体要求详见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 12个月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资质范围需包含:文物保存微环境控制技术保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
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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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