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陵市城乡供水能力提升工程(二期)EPC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一、 招标条件
乐陵市城乡供水能力提升工程(二期) EPC项目已由乐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陵市城市资产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专项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LLGC-202400406001
2. 建设地点: 德州市乐陵市
3.建设规模:原水供水管道改造及新敷设城乡供水管网109公里
4.计划工期:
一标段: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或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二标段:
监理工期:自项目开工至所有项目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具体周期以施工项目工期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 招标范围:
一标段:
项目设计: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业工程设计、图纸变更等工作,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竣工验收服务等 ;
项目施工:包括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二标段:
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期范围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一标段为设计 +施工,二标段为监理。
7.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
施工: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不低于 3%;
设计:建安工程费的 1.5%,此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单独列支)。
二标段:不高于建安工程费的 2%。
8.其他: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一标段: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
2. 项目负责人要求:
一标段: ( 1)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 职业资格,且具有 注册土木(水利水电) 资格 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资格 证书;(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 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已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
二标段:拟派项目总监须注册在本公司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住建部颁发,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在本单位)。拟派项目部成员符合《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满足《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对人员的要求, 本项目拟派所有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擅自更换监理人员 。
3.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标段设计施工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具备相应资质。
二标段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其他:
4.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4.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5、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4.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招标文件获取 :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DZZF)
3.投标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ZF)。下载完成后刷新当前页面,即可获取当前项目(标段或包)的保证金账号。
4.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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