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水利管理总站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冶金大道和平村华阳物流斜对面一号会议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KKSYFGS2024-026
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21,326.5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321,326.5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21,326.5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分散供水工程水质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谈判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8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8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供应商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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