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沙溪至堆头无堤段生态修复工程二期工程监理
江苏
盱眙县沙溪至堆头无堤段生态修复工程二期工程 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盱眙县沙溪至堆头无堤段生态修复工程2期工程已由盱眙县审批局以盱审批(经)〔 2024〕01201 号批准建设, 盱眙县沙溪至堆头无堤段生态修复工程二期工程 施工 项目 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 江苏南水北调东线湖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中央及 省财政补助资金 、 洪泽湖治理保护市级财政奖补资金 。招标人为 盱眙县河湖治理与保护工程建设处 ,现对盱眙县沙溪至堆头无堤段生态修复工程二期 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盱眙县沙溪至堆头无堤段生态修复工程位于盱眙县马坝镇境 内, 项目区总面积 26.3 公顷, 主要包括湿地修复工程、水环境提升工程、辅助工程等。 项目实施后,可完成生态保护修复面积 26.3 公顷,河道岸堤(岸线)修复长度 4.2千米 。 工程总投资约 4009.48万 元 ,计划 工期 6个月。
2.2 招标范围 : 本项目监理标为 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盱眙县沙溪至堆头无堤段生态修复工程2期工程 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2.3 监理服务期 : 910个日历天 。 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 180个日历天 ) , 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为自工程 完工 验收合格后 365个日历天(绿化部分质保期2年) 。
2.4 质量目标:施工质量合格,监理符合规范要 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资质证书:投标人 具备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的法人单位
( 2)业绩要求:202 1 年 9 月 1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 水利 工程 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1 、中标通知书; 2 、监理合同; 3 、 验收证明(提供工 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 、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 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 1 、 2 、 3项三者缺一不可】。
( 3)财务要求:/
(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 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 止时间以前 );
②项目总监在投标时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 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 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 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参加项目投标 的证明材料)。
(a)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
(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 认。
(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 过 120 天(含)。
( f)符合《淮安市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淮 水基〔 2018〕27 号)第十条“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 县)区级行政区域 内最多可在两个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项目上任职 ”。
备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总监并中标,虽 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 目总监视为有在建工程。
(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7)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 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 总监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 “信 用中国 ”网站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 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 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承诺时 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 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 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被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 “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 督部门予以处罚【提 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承诺时间必须 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签订 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 任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 3 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 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提供注 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请拟投标单位于 2024年 9 月 11 日至 2024年 9 月 20 日登录 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 CA 证书及电 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 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 务导航 →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 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 CA 证 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 路 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 投标单位 CA 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 先生,电话: )。
5.踏勘现场及标前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 自负,费用自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4年 9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电子 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 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6.2.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不见面交易 ” 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 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 “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 ,相关要求和 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2.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 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 议。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