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邯郸市委党校迁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共邯郸市委党校迁建项目 已由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以 邯审批政投字〔2024〕1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共邯郸市委党校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建投股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中共邯郸市委党校迁建项目监理。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25568.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6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07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905平方米。规划拟建1栋1层报告厅、1栋3层会议中心、1栋5层教学楼及教研楼、1栋2层餐厅、2栋5层宿舍楼及配套附属设施用房,室外工程包括道路及场地硬化、绿化景观、室外管线铺设、升旗台、大门、污水处理站、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2.1.3建设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北湖岛景区2号岛。
2.1.4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工期480日历天,自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起始日期至竣工验收,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并提供保修期监理服务。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中共邯郸市委党校迁建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11 08:30:00 至 2024-09-18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0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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