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分公司芦潮港项目拖轮及交通船租赁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 交通船及拖轮租赁招标 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 交通船及拖轮各一条 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华东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 内容
2.1项目概况:
上海临港新城东港区公用码头二期工程(水域部分)位于上海临港新城东港区一期工程西侧,已建芦潮港车客渡码头和上海电气重件码头之间。用海面积约 55.8 万平方米。新建码头 1 座,码头长度 740m,码头前沿布置 2 个 7 万 GT 汽车滚装船泊位;码头后沿布置 1 个 2 万 GT 汽车滚装泊位和 2 个拖轮泊位;新建引桥 1 座,长约 968m,宽 18m。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 交通船及辅助拖轮 设备租赁招标规格、数量等详见 附件一《 设备租赁 需求一览表》 。
3.投标人资格 要 求
3.1 基本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 3)具有履行 船舶租赁合同范围内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其他条件:无。
3.2具体条件
( 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2 )财务能力要求 : 提供财务报表,有良好的资金能力。
(3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 提供合格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包括船舶检验证书、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最低配员证书、起重性能曲线图,船舶技术参数表等);
(4 )履约信用要求 : 近几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 获 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0日16 时 0 0分(北京时间,下同) 前供应商于标书发售时间截止前通过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 )下载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9-18 17:00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