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8省道新沂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S268-XY-AF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
268省道新沂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S268-XY-AF2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68省道新沂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 268省道新沂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苏发 改基础发 〔 20 16 〕 836 号 ) 批准建设 , 施工图设计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 以 《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关于 268省道新沂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 (苏交公程 〔 20 17 〕 543) 批准 , ,项目业主为 新沂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 省厅补助及地方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沂市交通投资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68省道新沂段起自阿湖镇区西侧、新沂与东海界位置,向南经黄柏村东侧绕过,下穿在建连徐客专、上跨连徐高速公路,折向西南与311国道平交,继续向南上跨京沪高速公路,经高流镇区东侧绕过,与205国道平交后上跨新长铁路,折向西南经时集镇区北侧、西侧绕过并与425省道平交,顺直向南上跨沭河,经邵店镇区东侧经过,上跨新沂河至新沂与宿迁界,路线全长40.721km,全部为新建。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双向两车道,路基宽度15m,桥涵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本次招标为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相应的桩号为 K16+515.523~K29+586.398 。
2.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 1 个 施工 标段,即 S268-XY-AF2 标段。招标内容为上述桩号范围内的标志、标线、护栏、立面标记、里程牌、百米牌、轮廓标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具体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及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等。
2.3本项目S268-XY-AF2标段建安费约人民币300万元。
2.4计划工期:108日历天(暂定2024年10月15日开工,2025年01月31日完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企业业绩条件要求: 2 0 21 年 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包含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公路工程)的施工。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 ( 施工类 ) 为 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告(或公布)的为准。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①持有有效的 公路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具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 一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包含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公路工程)施工 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④无在岗项目。
( 2)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①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②2021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 一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包含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公路工程) 施工 项目 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
③ 无在岗项目。
注: ① 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缴费明细扫描件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等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以往业绩中的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④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禁止转包、禁止分包。
3.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企业,如: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6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 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 8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 “信用交通·江苏”网站中被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由投标人登录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