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采购
甘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SZC-GK-202404号
项目名称: 渭源县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采购
预算金额: 95 万元
最高限价: 95 万元
采购需求 :( 1 )输配水管网改造 :改造及新建输配水管线总长度为25865m,其中:五竹水厂至城区水厂管径为DN 400 的输水管道长度为 14000m;城区清源路首阳路、西环路、北环路等道路改造及新建管径为DN225的管道长度为2500m,管径为DN315的管道长度为 9175 m,管径为DN500的管道长度为190m。按规范和城区用水需求设阀门井、消火栓井排气井、排泥井等。( 2 )管网漏损治理及智慧水务系统: 在城区供排水公司院内 新建 智慧水务控制中心办公楼,搭建 智慧管控平台 1套。新建蓄水池及减压池安防保护设施三处:改造县城部分供水管网及加装管网压力检测点:增设物联网水表30000块等。( 3 )智慧水厂信息化改造系统本工程对现有五竹镇水厂及渭源县城区净水厂进行智能化提升改造。本项目建设范围内设计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后续服务(详见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 15日历天。
本项目(是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原件彩色扫描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开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留方式为采购项目整体预留,预留比例为10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企业;2、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职业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配备人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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