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楼项目配套工程(重发公告第1次)
江苏
业主单位
淮安市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楼项目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 二次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淮安市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楼项目 已由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淮安市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楼项目 初步设计 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2 3 〕8号) 批准建设, 项目 使用 单位为 淮安市中医院 ,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 淮安市国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向上争取、市财政预算安排及使用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配套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路3号,和平路南侧,淮安市中医院院区内。
2.1.2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淮安市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楼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6200平方米(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为准),其中地上约24000平方米,地下约2200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 约680万 元。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投标人应充分勘察施工现场,了解项目情况及建筑物的施工进度,中标后根据建筑物的施工进度进行专项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同时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与前期总承包单位配套交叉施工)。
2.1.5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 淮安市中医院中医药综合楼项目配套工程 包含室外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消防电、三网、路灯、监控、导视系统与亮化工程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申请人应具备资格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有效期内,且证书有效)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1 申请人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申请人 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 证(有效期内)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项目经理 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 项目经理 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 项目经理 解锁手续,或 项目经理 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经理 执业范围之内。
3、 项目经理 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注: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 项目经理 ,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ml。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3.3.1 自2022年9月10日以来, 企业和拟派 项目经理 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 自2023年9月10日以来, 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项目经理 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 自2024年6月10日以来, 内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 4 自 / 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并需提供 202 4 年 0 1 月 01 日以来由投标人在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 1 个月及以上 的社保证明。 。
3.7 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8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 根据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 CA 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办理 。 -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 2 4 年 9 月 12 日至 20 2 4 年 9月25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3 3 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 和 5 元 手续费,合计 105 元。 -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4 年 9 月 26 日 上午9:30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采用 “ 合理低价法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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