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涉案财物跨部门统一管理中心(运营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项目名称: 杭州市涉案财物跨部门统一管理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杭州市涉案财物跨部门统一管理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9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上门揽送服务、值守看护服务、专业仓储服务、后续处置服务、智能管理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59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杭州市委政法委2019年4月28日印发了《关于建设市级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统一管理中心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共同建设完成覆盖全市大多数城区的、统一的涉案财物跨部门统一管理中心,全面实现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一体化”管理、“换押式”移交、“规范化”处置。根据“工作方案”的职责分工,杭州市公安局(本级)为全市涉案财物跨部门统一管理采购主体单位,负责采购流程。中心所需的运营管理服务(包括上门揽送、值守看护、专业仓储、后续处置、智能管理及其他服务等)由杭州市公安局(本级)和上城、拱墅、西湖、景区、钱塘、滨江六个分局共同购买,所需费用由市局本级和上城、拱墅、西湖、景区、钱塘、滨江六个分局按比例分摊,其中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分摊的运营管理服务费用预算金额为59万元,服务期限一年。目前,杭州市公安局(本级)已完成杭州市涉案财物跨部门统一管理中心运营管理服务购买工作,确定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为服务提供单位,并已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综上理由,按照“杭州市公安局(本级)和上城、拱墅、西湖、景区、钱塘、滨江六个分局共同购买服务”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申请按照杭州市公安局(本级)采购结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33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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