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4842号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第二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2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4-122
2、项目名称: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300,000.00元
最高限价:63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平公资采2024842号-2
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第二标段(质控标段)
570000
57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划分标段: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5.2实施范围:
二标段范围包含宝丰县煤炭循环经济产业园地下水污染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全过程质量控制。
5.3采购内容:
二标段采购内容为对一标段工作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5.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省市最新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或水工环地质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份开始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起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单位须提供免税证明,公司成立时间不足半年的自成立月份开始提供);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有隶属关系企事业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查询截图或事业单位在线平台基本信息查询截图” )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本项目投标人不能同时投报两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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