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7家农村敬老院和1家救助管理站2024-2025年度冬季取暖生物质燃料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康平县7家农村敬老院和1家救助管理站2024-2025年度冬季取暖生物质燃料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9-12 至 2024-09-20
撰写单位:
撰写人:
金玲
(康平县7家农村敬老院和1家救助管理站2024-2025年度冬季取暖生物质燃料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康平县7家农村敬老院和1家救助管理站2024-2025年度冬季取暖生物质燃料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康平县7家农村敬老院和1家救助管理站2024-2025年度冬季取暖生物质燃料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9,900.00
最高限价(元):809,9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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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包组
数量:约 910吨
1、 具备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燃燃产品专业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报告 ;
2、 供暖生物质燃料产品,应符合生物质燃料质量达标标准,生物质燃料规格 (颗粒),生物质燃料发热量应在3800-4200大卡或4200大卡以上、水分≤10%、灰分≤10%,上述指标需由专业生物质燃料质量检测机抅认定,并出据检测报告认证书。
3、 供暖生物质燃料质量及颗粒度,燃料颗粒度限在长 10-30毫米、直径8-30毫米,应适用及满足于生物质锅炉供暖需求,杜绝残次燃料掺混,燃料燃烧热效率要高,发热量必须达标。应适用及满足于供暖需求(司炉人员操作不当及气候寒冷特殊情况,造成超定额标准可不在规定标准内)。
4、 在该产品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属地环保部门检查,环保要求未达标造成停用,应由供货生产厂家协调全权处理,由此造成相应损失,由供货生产厂家承担。
5、生物质燃料招标相关要求及责任:
①中标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规定标准供应优质新生物质燃料,严禁掺杂残次品燃料,经抽样化验质量达不到投标文件承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②生物质燃料供货生产厂家为生产厂家规范、规模大、货源充足满足用户需求、便于售后服务及时,并能保障正常供暖。
③中标供应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货,并且保证货物的质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担,按合同总金额的5%赔付(特殊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
④中标供应商所交生物质燃料的品种、产地、数量及质量与合同规定标准不符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6、供货地点:康平县小城子中心敬老院、康平县方家屯中心敬老院、康平县柳树屯敬老院、康平县张强中心敬老院。
7、特别说明: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供货,所以上述数量为预估数量,会根据实际需求的变化而发生改变,采购人不保证数量的准确性,请各供应商考虑所有风险因素。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8、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组,兼投不兼中,最多只能中标1个包组。按项目包组编号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包组。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14日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14,350.00
最高限价(元):814,35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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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包组
数量: 约 915 吨。
1、 具备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燃燃产品专业技术监督部门检测报告 ;
2、 供暖生物质燃料产品,应符合生物质燃料质量达标标准,生物质燃料规格 (颗粒),生物质燃料发热量应在3800-4200大卡或4200大卡以上、水分≤10%、灰分≤10%,上述指标需由专业生物质燃料质量检测机抅认定,并出据检测报告认证书。
3、 供暖生物质燃料质量及颗粒度,燃料颗粒度限在长 10-30毫米、直径8-30毫米,应适用及满足于生物质锅炉供暖需求,杜绝残次燃料掺混,燃料燃烧热效率要高,发热量必须达标。应适用及满足于供暖需求(司炉人员操作不当及气候寒冷特殊情况,造成超定额标准可不在规定标准内)。
4、 在该产品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属地环保部门检查,环保要求未达标造成停用,应由供货生产厂家协调全权处理,由此造成相应损失,由供货生产厂家承担。
5、生物质燃料招标相关要求及责任:
①中标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规定标准供应优质新生物质燃料,严禁掺杂残次品燃料,经抽样化验质量达不到投标文件承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②生物质燃料供货生产厂家为生产厂家规范、规模大、货源充足满足用户需求、便于售后服务及时,并能保障正常供暖。
③中标供应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货,并且保证货物的质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负担,按合同总金额的5%赔付(特殊可根据实际情况顺延)。
④中标供应商所交生物质燃料的品种、产地、数量及质量与合同规定标准不符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6、供货地点:康平县小城子中心敬老院、康平县救助管理站、康平县东升中心敬老院、康平县两家子敬老院、康平县北四家子中心敬老院。
7、特别说明: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供货,所以上述数量为预估数量,会根据实际需求的变化而发生改变,采购人不保证数量的准确性,请各供应商考虑所有风险因素。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8、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组,兼投不兼中,最多只能中标1个包组。按项目包组编号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包组。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14日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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