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储气库分公司金坛东站、刘庄站变电所综保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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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储气库分公司金坛东站、刘庄站变电所综保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TC2487FFE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江苏省淮安是金湖县金北街道陈桥镇
标段数量:
1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金坛东站110kV变电所综保系统和刘庄站35kV变电所综保系统分别于2006年、2011年投投入使用。上述综保系统均已投入使用较长,目前运行期间故障频发,部分模块与后台通讯不畅,遥信、遥控、遥测数据无法上传;且部分综保模块出现故障,存在随时停用风险,影响场站的正常供电。 根据《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587-2016第3.7条运行年限相关要求,同时实现金坛东站110kV变电所向无人值守有人巡检过渡,计划将金坛东站110kV变电所综保系统后台上位机迁移至金坛东站值班室。对两个变电站综保装置进行集中改造后,即可提升两站变电站综保系统的本质安全,同时也满足集团公司智慧化变电站对综保系统的技术更新要求。
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储气库分公司金坛东站、刘庄站变电所综保系统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发售金额(元):
300(按标段收费)
开标时间:
2024-10-10 09:00:00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金坛东站110kV变电所综保系统和刘庄站35kV变电所综保系统分别于2006年、2011年投投入使用。上述综保系统均已投入使用较长,目前运行期间故障频发,部分模块与后台通讯不畅,遥信、遥控、遥测数据无法上传;且部分综保模块出现故障,存在随时停用风险,影响场站的正常供电。 根据《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587-2016第3.7条运行年限相关要求,同时实现金坛东站110kV变电所向无人值守有人巡检过渡,计划将金坛东站110kV变电所综保系统后台上位机迁移至金坛东站值班室。对两个变电站综保装置进行集中改造后,即可提升两站变电站综保系统的本质安全,同时也满足集团公司智慧化变电站对综保系统的技术更新要求。 2.2 招标产品范围 2.2.1供货清单: 序号 物料编码 产品名称 单价限价(含税) 单位:元 数量 备注 1 101900200000008 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EICS,35kV,PRS-7000 1269654 1套 2 101900200000010 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EICS,110kV,PRS-7000 1799634 1套 供货范围和供货界面:详见数据单。 2.3 实施或交货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江苏省淮安是金湖县金北街道陈桥镇。 2.4 交货期 计划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最终交货期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最高投标限价 3069288元(含税,税率13%。包括制造费、安装费、调试费、测试费、运输费、现场服务及其他费用)。 2.7 质保期 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质保期为现场最终验收日期后24个月或交货后36个月(此36 个月仅适用于由于业主原因导致验收不能按时进行时),以先到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或由上述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与制造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3.2.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授权函必须包含制造商声明。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必须出具声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诺: ① 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已被确认; ② 投标文件中交货期已被确认; ③ 制造商负责技术服务,或提供对投标人技术服务的授权和服务支持; ④ 投标文件中货物来自原产地已被确认; ⑤ 承诺负责签署合同的技术附件(即,合同技术附件必须由制造商授权人以制造商的名义签署)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仅需提供近一年度(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同等)和现金流量表(或同等)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和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3.4.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应提供针对上述要求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定)。 3.4.5 提交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4.6 没有国家管网集团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投标人可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承诺书。 3.5业绩要求 3.5.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所需业绩: 应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产品的有效销售业绩至少1套。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扫描件(只要扫描有用的相关页);有效证明文件中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中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应不低于本次招标产品。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如经核实业绩虚假投标将被否决。 3.5.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需业绩: 投标人所投设备须为全新的技术成熟产品,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产品的有效销售业绩至少1套。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代理商的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扫描件(只要扫描有用的相关页);有效证明文件内容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合同或订单中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应不低于本次招标产品。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所代理制造商的业绩: 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产品的有效销售业绩至少1套,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应不低于本次招标产品。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制造商的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扫描件(只要扫描有用的相关页);有效证明文件内容至少应包括: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3.6其他要求 3.6.1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9-12 1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19 18:00: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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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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