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峡江县2021年西门垴巴邱供电所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管网管材采购(项目赣天平政采字2024-10号)电子化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关于峡江县2021年西门垴巴邱供电所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管网管材采购(项目编号:赣天平政采字2024-10号)电子化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赣天平政采字2024-10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峡江县2021年西门垴巴邱供电所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外管网管材采购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
原公告的中标单位: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将原招标文件第68页第六章评标标准第二项评分细则第3.1点“技术能力”中“1、投标供应商(或其母公司范围内)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名)具有机电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投标供应商(或其母公司)为其缴纳的开标前 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者不得分。2、投标供应商(或其母公司范围内)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电气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投标供应商(或其母公司)为其缴纳的开标前 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者不得分。3、投标供应商(或其母公司范围内)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中:具有机电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每提供一名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投标供应商(或其母公司)为其缴纳的开标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者不得分。”变更为“投标供应商(或其母公司范围内)拟派本项目的施工人员中:1、具有1名电气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2、具有1名机电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3、具有1名市政道路(桥梁)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4、每提供一名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评审依据: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投标供应商(或其母公司)为其缴纳的开标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者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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