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支架加工件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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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金性属谈支判架采加购工公件告 竞争性谈判
采购编号:KGJD-2024-01
1.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科工装备有限公司生产所需金属支架加工件,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科工装备有限公司。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依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公司生产需要金属支架加工件,约66000套,合同日期:合同生效~2026年9月30日。
2.2谈判内容:
本次谈判采购物资为金属支架加工件、分为1个包件。包件的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祥见附件1:金属支架加工件包件划分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1.营业范围: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的制造商,营业范围应包含同类物资的加工制造;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采购物资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13%$ ,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2.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行许可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提供2022、2023年经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生产能力要求:供应商应能满足产品供货的工期要求。
4.质量保证能力:谈判产品应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AL或CNAS认证章的检测/试验报告;谈判时,供应商应携带满足本技术规格书所要求的产品样品。
5.供货业绩要求:同类物资在近5年内须具有至少2条设计时速为 $350\mathsf{k m},$ /h及以上铁路工程电力项目开通运营一年以上的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影印件、发票和铁路局(集团公司)供电处出具的运行证明(满足原铁道部(现国铁集团)运供设备电〔2012〕32号文要求)的影印件。
6.履约信用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良好信誉,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及制造商(如为代理商投标)近壹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2)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三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3)供应商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4)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限内;近两年在建设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及运营单位未明文禁止使用。如供应商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7.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投标。(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的公司或供应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投标。3.2供应商应提供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资料,原件备查。3.3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附件1:金属支架加工件包件划分一览表。3.4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截止时间:2024-09-16 10: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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